按照规定,居民达到60周岁且按规定正常缴费的,从年满60周岁的次月起就可以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啦。
具体来说,分为两种情况:
1,本办法实施时,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人员,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得超过15年;
2、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参保人实行自主选择档次按年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为:
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等13个档次。
省、市、县(区)人民政府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如下:
注意:补缴不享受缴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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