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起诉期间恶意转移财产的一方还可以分割财产吗
离婚起诉期间恶意转移财产的一方还可以分割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当事人在离婚之前搜集证据、进行财产保全是非常关键的维权手段。通常最好维权方式就是在离婚诉讼前就把相关证据搜集好,尤其是财产方面的证据。财产证据收集好了,就防止了对方当事人再隐瞒财产。
离婚时恶意转移财产的案件是离婚案件中最为复杂也是争议最多的。现实中,常常遇到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出卖,注销公司、写假借条等转移财产、企图侵占对方财产的情况。
二、离婚转移财产能查的到吗
总有办法查到离婚财产转移情况的。
根据财产的属性分:
(一)不动产(主要是房屋),这个好办,因它是需要登记的,户头未转移就不算转移,而转移了必变更户头,一查便知;
(二)登记的动产(主要是车辆),也较好办,如果户头转移了可认定转移了。户头没转移但实物转移了,这么大件的东西,配偶不承认就报警,几下子就会找到的;
(三)其他动产,家电家俱,尤其贵重饰品之类,比较麻烦点。但配偶如转移又不认账,性质很恶劣,是对你那一份额财产权的侵犯,可向公安报案,如公安接警(应当接警),则留下的处理事件的笔录等材料可作证据;
(四)银行存款,也很好办,可自己、也可起诉后申请法院到银行一查,再根据取款时间、大笔金额、签名、甚至柜员机摄像资料都是证据;
(五)现金,就难办些,或许上述第3条、第4条中可顺带查出留证,否则只能自认倒霉了。
三、离婚时恶意转移财产有哪些情形
(一)转移已有存款;
(二)收入不存入夫妻名下的存折;
(三)私自出售房屋;
(四)私自出售其他夫妻共同财产;
(五)私自无偿转让或赠与夫妻共同财产等。
另外,在现实中,还包括离婚一方,恶意负债的情况,这种情况也是离婚时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形。
(一)制作虚假的欠条;
(二)虚报开支;
(三)在法院打虚假债务官司;
(四)利用关联企业负债等。
以上的九种情况,就是离婚是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形,在现实中,由于当事人转移财产的时候,由于时间急迫,如果一旦发现这种情况,需要采取措施以防止这样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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