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本罪为选择性罪名,具体包括窝藏罪和包庇罪。行为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故意为犯罪分子提供隐藏处所的;
2、故意为犯罪分子提供财物的;
3、以其他方式帮助犯罪分子逃匿的;
4、作假证明包庇犯罪分子的。
包庇罪的处罚
情节严重,主要指窝藏、包庇多人的;多次实施窝藏、包庇行为的;窝藏、包庇罪行极其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的等。
刑法第三百一十条
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刑法第三百六十二条
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卖淫、嫖娼活动时,为违法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情节严重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一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根据规定,若是同案犯一方被抓之后,拒不供出其他的罪犯,这种情况下虽然有包庇的行为,也符合了法律中关于包庇罪的入罪条件,但此时却不能认定构成包庇罪。实践中,要是行为人单纯不提供证言、沉默不语或者不出庭作证行为,不成立包庇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全文60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