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合伙一人私自挪用资金的处理方式如下:
1、如果三个人合伙做生意一方擅自挪用资金,属于民事纠纷,可以与挪用资金的人进行协商,可以要求返还公司款项,赔偿公司损失,查看是否能让挪用资金的人主动交回资金;
2、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追回资金,告她侵害公司、合伙人权益。其他合伙人应当搜集证据证明另一个合伙人存在挪用资金并且拒不交还的行为,如果挪用资金过多还可以构成侵占罪进行处罚;
3、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4、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挪用资金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挪用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
2、挪用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单位资金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二、挪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有以下:
1、所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对象则是本单位的资金;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3、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4、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已在挪用或借贷本单位资金。
总之三人合伙一人私自挪用资金,可以与挪用资金的人进行协商,如果无法协商,可以进行起诉。挪用资金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超过3个月未还、进行营利活动,进行非法活动的都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构成要件包括客体要件、客观要件、主体要件、主观要件。
什么叫挪用资金罪
挪用资金罪是指有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借贷给他人使用,数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是用于开展非法活动的行为。责任形式为故意,行为人必须明知是单位的资金而非法占有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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