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既遂且情节严重时,犯罪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罚金。单位构成该罪时,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既遂且情节严重,犯罪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罚金。
单位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 素 材 】 关 于 非 法 捕 捞 水 产 品 罪 判 刑 问 题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对我国水域生态环境造成了极大的破坏。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是指在禁渔期、禁渔区或者未取得渔业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对于此罪行的判刑问题,我国《刑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违反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植物管理规定,非法捕捞水产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从以上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对于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行的判刑问题,我国刑法采取“数量较大”“数量巨大”“数量特别巨大”的阶梯式量刑原则,对犯罪者的刑罚从轻到重逐渐递增。因此,在司法审判过程中,法院会根据犯罪者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其犯罪行为、犯罪动机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依法作出公正合理的判决。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对我国水域生态环境造成了极大的破坏。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单位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根据犯罪者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其犯罪行为、犯罪动机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依法作出公正合理的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第三百四十六条单位犯本节第三百三十八条至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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