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到律师这个职业,立刻让人联想到“官司”,不错,律师是以“打官司”见长,但现代法律服务业不仅要求律师会打官司,而且需尽量避免官司,看似矛盾的现象,正是公司法律顾问服务的精髓!
近期笔者服务的一家建筑集团公司(下称:A公司)接到了一纸诉状,因拖欠材料款被供应商告上了法庭,诉请要求立即支付相应款项150万元,且承担违约金270余万元。律师接到A公司的电话后立即开展工作,首先对案件的事实部分进行核实,经过调查了解,拖欠材料款情况属实,但并不是A公司本身拖欠,而是其内部承包人,系争工程早已竣工验收,承包人也与A公司结清了相关账目,现因当时对外签合同所使用的印章为A公司合同专用章,供应商才会起诉A公司。
掌握情况后,接下来就是如何应对,律师认为着眼点并不仅仅局限于诉讼本身,而是需要通盘筹划:首先,当然是积极应诉,尽量压低诉请的金额;其次,积极与内部承包人沟通,在A公司先行垫付的情况下让承包人承诺承担责任;最后,通过该起纠纷,排查A公司内部管理上的漏洞,建立、健全预警机制。
经过律师的不懈努力,最终供应商放弃了违约金,同时内部承包人向A公司出具了承诺书,将分几期偿付A公司所垫付款项,且A公司建立了对外应付账款的预警机制,相关工作人员必须按时间段向各部门(包括顾问律师)通报付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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