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带公款逃跑20000以上,就可以到公安机关立案侦破.其行为已经构成携款潜逃罪。
1、对挪用公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一般以5000元为追究刑事责任的起点,不受挪用时间长短的限制;
2、对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的,一般以挪用数额较大即挪用1万元至3万元为追究刑事责任的起点,不受挪用时间长短的限制;
3、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也是以挪用数额较大即挪用1万元至3万元为追究刑事责任的起点,但同时还受超过三个月未还的限制。
如果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但在案发前已经全部归还的,可以不认为是犯罪,由主管部门按政纪处理;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后,虽在案发前已全部归还本息,只要属于依法应予追诉的,仍应按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
一、携款逃跑量刑标准是什么
携款逃跑量刑标准如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以贪污罪定罪处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1、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2、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3、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2、个人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二、贷款后携款逃跑构成犯罪吗?
欠款人逃跑涉及到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与诈骗罪之间的区别。区别民事版借贷纠纷和诈骗犯罪的一个权关键要素在于行为人获取的款项是否存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如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骗取他人款项后,往往表现为携款潜逃,或是大肆挥霍等情形的,涉嫌诈骗罪,正当的借贷关系,债务人并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但因客观原因造成不能按期偿还的,属于民事纠纷案件,只承担民事偿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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