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污染环境罪特征
1.本罪侵犯的客休是国家对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管理活动。人类的生存和发展都离不开环境,为了保护环境,我国通过《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均是对我国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活动的破坏。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土地、大气、水体等自然环境。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实施危害环境的行为,造成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既可以是年满16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从司法实践来看,多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或个体经营户实施本罪。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持过失的心理态度,但行为人对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则一般持故意的心理态度。
二、污染环境罪的处罚
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污染环境罪制定的意义
为了保证人类对环境的永续利用,必须对人类向环境排放、倾倒、处置生产、生活中产生的废物的行为有所限制,即向环境中排放、倾倒、处置废物要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如果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向环境中排放、倾倒、处置废物,这些超标准废物就有可能污染环境,进而造成环境污染事故。违反国家规定,向环境中大量排放、倾倒、处置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必须予以惩治。依照刑法规定,构成环境污染事故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全文78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