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长沙民政局结婚办理时间
1、法定工作日:
(1)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2)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周五下午整理婚姻档案,不对外办理业务,敬请谅解。
二、长沙结婚登记地点(天心区)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298号天心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婚姻登记中心。
三、长沙结婚登记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自愿】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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