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抚州市执业药师注销注册流程有哪些
1.申请;
【全程网办】
申请人应先登陆国家药监总局执业药师注册平台选择“网上全程办理”提交执业药师注册申请;
接收申请的机构: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楼行政受理与投诉举报中心;
接收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东路1566号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楼受理大厅执业药师全程网办1、2号窗口;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受理
(1)申请人应先登录执业药师注册平台选“网上全程办理”注册类型进行申报。
(2)执业药师注册平台提交注册申请后打印《执业药师注册申请表》,并根据材料要求上传所需资料原件照片或原件扫描件,如注册平台中的当前注册状态“注册受理”栏显示为绿色,即为受理成功。
(3)受理时无需寄送纸质材料审批,注册成功后将上述申请纸质材料留存至执业单位备查即可。执业单位留存材料请用A4纸单面打印,复印件加盖公章,上传资料应全为原件照片或原件扫描件,图片大小100K。
(4)变更注册、再次注册、注销注册需将原注册证书寄回方可受理,如注册平台中的注册状态“资料签收”栏显示为绿色,请在7日内将原注册证书寄送至:江西省南昌市北京东路1566号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中心,邮编:330029,电话,进行受理审批,如七日内未收到纸质材料,系统将予以退回申请。
(5)申请人提交注册审批流程之前,设置方式,以便工作人员依据所设置方式发放证书。方式包括两种:窗口领取和快递邮寄(到付),选择快递邮寄(到付)之后一定要核实基本信息的姓名和手机号码,如实填写收件地址。
3.审查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申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申请材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实质性审查。
4.审核审查后对符合办理条件的进行核对确认
5.审批根据审核结果,作出相应的批示意见
6.决定对符合办理条件的申请,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予以许可/批准的决定;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不予许可/批准的决定。
7.制证发证对符合办理条件的,颁发证书/核发批准文件,对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出具不予许可/批准决定书并告知不予许可/批准的理由。
8.实人认证不需要实人认证
9.办理进程查询申请人可通过执业药师注册平台查询事项办理进程。
10.办理结果《执业药师注销注册申请表》,证件有效期到下一次申请注册止。被审批人下一次申请执业药师注册时交还该《执业药师注销注册申请表》。
送达方式窗口领取和EMS快递邮寄(到付)。
领取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东路1566号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楼受理大厅4号、5号领证窗口;
工作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支持快递送达。
11.结果公示,在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公开办理结果。
二、抚州市执业药师注销注册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1、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的;
2、受刑事处罚的;
3、被吊销《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
4、受开除行政处分的;
5、因健康或其它原因不能从事执业药师业务的。
【不予批准的情形】
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不予以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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