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法》第七十九条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组之日起六个月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组计划草案。前款规定的期限届满,经债务人或者管理人请求,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延期三个月。债务人或者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组计划草案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组程序,并宣布债务人破产。第八十条债务人自行管理财产和经营事务的,债务人应当制定重组计划草案。经理负责管理财产和经营事务的,由经理制定重组计划草案。
BBR建筑债务重组计划获债权人支持
BBR建筑所建议的债务重组计划,已获得债权人的支持。该计划还有待公司股东在特别股东大会上批准。
这家BBR控股的子公司昨天召开债权人会议,两组债权人的多数代表都投支持票。第一组债权人是债务数额1万元以下的无担保债权人,另一组是债额超过1万元的无担保债权人。
在场的第一组债权人有94名,其中90名占债款总值92.9%的债权人支持债务重组计划。在第二组98名投票的债权人当中,89名占债款总值87.6%的债权人投支持票。
《破产法》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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