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档案,专门档案的一种。有关管理机关为信用主体建立和信用主体自身形成的,记录信用主体在从事各项社会活动中有关信誉和行为规范状况的档案。包括有关资格、资质、资信等方面的文件,如相关登记、注册、申报的文件、证件,核准、验审、年检的文件,评估文件,荣誉证书等。信用档案是建立和完善信用体系,提高社会信用意识的重要保障。
个人信用档案是专业化的、独立的第三方机构为企业或个人等建立的信用档案,依法采集、客观记录信用信息,并依法对外提供信用报告的一种活动。中国人民银行组织建成的这一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主要记录了这些企业和个人在金融领域的信贷信息,以及在环保等方面遵纪守法的信息。银行业金融机构已经将查询企业和个人信用档案作为审办信贷业务必不可少的环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环保、质检等部门也利用征信系统,为其行业信用建设和执法管理提供了帮助。
律师补充:
个人信用档案共有七大栏目:个人基本信息、信用交易信息、个人开立结算账户信息、个人非银行信息、特殊交易信息、特别记录、查询记录。个人基本信息栏目包括个人姓名、地址、工作单位、居住地址、职业等;信用交易信息栏目记录了个人的贷款、信用卡、为他人担保等信息;在个人非银行信息栏目里,还可查看到自己个人住房公积金、个人养老保险金、法院判决情况等信息。
“中国个人信用档案”对于诚实守信者,是信用身份的权威证明。该体系把建档人的信用信息予以真实、动态、延续的记录,终生保存。随着时间推移,其信用分值会随着积累而升高。良好的信用分值,使建档人在社会活动中,如求职、交友、消费、交易、银行信贷、民间借贷、社会求助等方面,处处“绿灯”开放、处处受人尊重,可以更容易的获得更多社会资源为自身的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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