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标转让必须要股东会决议吗?
商标转让必须要股东会决议,商标转让是《公司法》所规定的重大事项,由股东会议决议通过就行了,并且一定加盖公司公章。
《公司法》第一百零五条
本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
商标权转让属于涉及公司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法规定在对这些事项作出决定时,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但是我国商标权法中所规定的商标权转让中并没有要求有公司股东决议公告,但必须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同意书,既然有同意书,那么就说明是需要股东会决议的。
二、如何转让商标权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向商标局提交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手续应当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办理。商标局核准转让注册商标申请的,发给受让人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
转让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未一并转让的,由商标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未改正的,视为放弃转让该注册商标的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商标权转让属于涉及公司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法规定在对这些事项作出决定时,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但是我国商标权法中所规定的商标权转让中并没有要求有公司股东决议公告,但必须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同意书,既然有同意书,那么就说明是需要股东会决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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