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重庆市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统一高考”)实行“3+1+2”模式。“3”指全国统一考试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下同)3科;“1”指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首选科目1科;“2”指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再选科目2科。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中,物理、历史为首选科目,考生只能且必须选择其中1科报考;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科为再选科目,考生只能且必须选择其中2科报考。
贵州高考新政策
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可在贵州参加高考的六种情形:考生有贵州小学、初中、高中阶段完整学籍并在学籍所在学校连续实际就读12年,同时在贵州省小学、初中和高中学校毕业。考生有贵州省高中阶段完整学籍并在学籍所在学校连续实际就读3年,同时在贵州省高中学校毕业。其父亲(或母亲)在贵州省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和合法稳定的住所(含租赁),并按规定在我省连续居住、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灵活就业人员)3年(居住证和参保时间的计算从考生高一年级秋季学期入学起,至高三年级毕业止)。考生户籍在高考报名截止前迁入贵州6年,有贵州省初中、高中阶段完整学籍并在学籍所在学校连续实际就读6年,同时在贵州省初中和高中学校毕业。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户籍在高考报名截止前迁入贵州,考生有贵州省高中阶段完整学籍并在学籍所在学校连续实际就读3年,同时在贵州省高中学校毕业。考生父亲(或母亲)系驻黔部队现役军人或安置在贵州省的退役军人,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户籍在高考报名截止前迁入贵州省,考生有贵州省高中阶段学籍并在学籍所在学校连续实际就读1年,同时在贵州省高中学校毕业。考生父亲(或母亲)系经贵州省县级以上(含县级)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按组织程序调入或录(聘)用到我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考生户籍在高考报名截止前迁入贵州省,考生有贵州省高中阶段2年学籍并在学籍所在学校连续实际就读2年,同时在贵州省高中学校毕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三条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帮助解决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困难,采取措施防止适龄儿童、少年辍学。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协助政府做好工作,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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