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具有佛山市常住户口的居民。
2、具有佛山市企事业单位申办非公务《往来港澳通行证资格证书的非佛山市常住户口人员。
3、在我市暂住的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因特殊是由需往来港澳地区。
团队旅游签注申请所需材料
1.填写完整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48X33mm)的《广东省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并提交《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检测回执。
2.提交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居民在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提交居民临时身份),交验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的,提交居民户口簿复印件,交验原件;申请人属军人的,提交军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交验原件。
3.属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
4.团队旅游签注申请提还须提交国家旅游局指定旅行社出具的旅游费用发票复印件,交验原件。
窗口办理流程
1、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递交申请;
2、在承诺的工作期限届满后到前台取证或由邮政速递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5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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