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因民事诉讼事由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具体的期限为二年。《民事诉讼法》规定,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确有必要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报请其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为多久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为六个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执行申请之日起六个月以上未执行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经审查,上级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示其他人民法院执行。法院强制执行是法院根据法律判决结果对被告采取的强制行为。这是人民法院执行人员按照法律文书的规定强制执行人完成指定行为的特殊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确有必要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报请其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下级人民法院对它所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
全文45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