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钦州船舶登记流程有哪些
1、申请人提出申请。
2、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责任科室承办人对申请当场审查作出处理,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当场告知向有关单位申请;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的全部内容。
3、责任科室承办人审查,负责人进行审核。
4、分管领导审批,作出同意或不予同意决定。
5、责任科室制作决定文书并由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向申请人送达决定文书等材料。
二、钦州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受理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第六条、第十四条、规定,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审批需符合如下条件:
1.渔业船舶所有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的县级以上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渔业船舶登记。
2.渔业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本办法进行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三、钦州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办理材料
1、渔业船舶所有权和国籍登记业务申请表
2、取得船舶所有权合法文件
3、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渔业船舶船名核定书
4、反映船舶全貌和主要特征的渔业船舶照片
5、原船籍港登记机关出具的渔业船舶所有权注销登记证明书
6、进口渔业船舶的准予进口批准文件和办结海关手续的证明
7、养殖渔船所有人持有的养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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