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未足额缴纳社保,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就您所述,用人单位已违反《劳动合同法》,您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足额支付您劳动报酬/购买社会保险,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我们团队每年办理劳动纠纷案件上千件,积累了大量的办案经验,近期刚办结几件与您类似的案件,都成功获得高额赔偿款有许多成功的案例,我们可以给予您成功案例的判决书进行参考,如需咨询,可以马上致电我们,直接为您解答,以便让专业律师为您制定更详细更合理更高效的方案,指导您收集证据,以便尽早获取更高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二、因公司不交社保离职怎么计算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因为用人单位没有足额缴纳社保而离职的情况下,员工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按照工作年限、解除劳动关系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但是,未足额缴纳社保的这种情况,公司只需要承担补交社保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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