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卖淫罪通过自首或立功表现可以减轻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是自首。自首罪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组织卖淫罪的表现有什么方面呢
组织卖淫罪的表现是为行为人实施了组织、策划、指挥他人卖淫的行为。1.组织,是指发起、建立卖淫集团或卖淫窝点,将分散的卖淫行为进行集中和控制,并在其中起组织作用的行为。2.策划,是指为组织卖淫活动进行谋划布置、制定计划的行为。3.指挥,是指行为人在实施组织他人卖淫活动中起领导、指挥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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