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的外部效力是债权转让在转让人和受让人之间的法律效力。
外部效应主要表现在:
让与人将债权全面转让与时已脱离原合同关系,让与人不再向债务人请求付款,债务人也不再向债权人履行债务。
债权转让的受让人成为新债权人或者共同债权人,必须要求债务人向自己履行债务。
债务人收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可以对受让人主张的抗辩,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司债权转让的效力是怎么规定的
公司债权转让的对内的效力:
一、债权由让与人转让给受让人。如果是全部转让,则受让人将作为新债权人成为权利的主体;
转让人则将脱离原合同关系,由受让人取代其地位。如果是部分权利转让,则受让人将加入合同关系,成为债权人。
二、在转让合同权利时从属于主债权的从权利;如抵押权、利息债权、定金债权、违约金债权及损害赔偿请求权等也将随主权利的移转而发生移转,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三、转让人应保证其转让的权利有效存在且不存在权利瑕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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