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所以父亲去世爷爷的财产孙子有继承权。
一、转继承与代位继承的区别有什么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主要区别:
1、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不同。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者与被继承人同时死亡;转让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在继承活动开始后的遗产处理前死亡;
2、继承内容不同。代位继承是指继承人的子女直接参与被继承人遗产的分割,与其他有继承权的人一起参与继承活动;转继承的继承只能分割其法定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不能与被继承人的其他法继承人共同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
3、性质不同。转继承是在第一次继承的基础上再次继承。比如爷爷死后,父亲还没来得及得到继承的遗产就去世了;孙子继承父亲从祖父那里继承的遗产(尚未分配到手);代位继承是继承人直系血亲直接继承的遗产;
4、继承人范围不同。代位继承只能发生在与被继承人有直系血亲或拟制血亲的子女范围内,如子女、孙子女、孙子女等,不受代位限制,可成为代位继承人;转继承人不限于有直系血亲或者拟制血亲的子女、孙子女、孙子女。因为转继承是继承人的遗产,作为第一继承人的子女、配偶和父母都有继承权;
5、法律原因不同。转继承可以是法定继承,也可以是遗嘱继承;代位继承只发生在法定继承中。
二、代位继承必须满足的四个要件
代位继承应当满足如下四个要件:继承已经开始、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继承人并没有放弃继承、代位继承人有继承权。根据相关规定,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三、媳妇和儿子有继承权吗
媳妇和孙子没有法定继承权,但特殊情况下有继承权:
1、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2、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根据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根据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继承编的解释(一)》第十四条,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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