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间借贷纠纷中怎么维权
(一)在合同中约定好易争议的借贷利息支付方式问题,关于利息支付,借贷双方可以达成协议,如果不能确定支付利息的期限的,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二)注意取得和妥善保存合法借款凭据。
(三)必须在诉讼时效内主张债权。借条注明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为借款之日起两年;借条中没有注明还款期限的,自借款之日起20年内债权都能得到法律保护,期间出借人主张的,诉讼时效中断,适用普通诉讼时效两年的规定。
(四)原告主张债权必须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欠条或者借条在债务人之手时一般将被推定为该债务已经清偿。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所以这个时候最好就是有钱就还上,如果是没有钱还的话是可以通过协商来进行分期还款的。要是是恶意不还款的话,那么这个时候法院就会进行强制执行。
二、民间借贷有数额限制吗
民间借贷有没有限额。
一般来说民间借贷没有限额的。写借条要有书面凭证。借款人与被借款人之间最好就借贷的金额、利息、期限、责任等内容签订一份书面协议,以免口说无凭。有条件的,还可办理借贷公证。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该条提示我们民间借贷合同属于实践性合同。故债权人出借大额借款给他人时除了需常规的提供借条等证据外,借款人抗辩借贷未实际发生的,有合理解释并列举了大量原告证据上的疑点。则所谓的出借人:原告必须进一步向法庭陈述借贷发生细节,包括款项交付原因、时间、地点及资金来源等,以便法庭进一步审查借贷实际是否发生。
三、依法惩治与民间借贷相关的刑事犯罪
人民法院在审理与民间借贷相关的非法集资等经济犯罪案件时,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的有关规定,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处理。对于非法集资等经济犯罪案件,要依法及时审判,切实维护金融秩序。对于与民间借贷相关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及其他暴力性犯罪,要依法从严惩处,切实维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要严格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注意区分性质不同的违法犯罪行为,真正做到罚当其罪。
全文95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