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资金未实缴转让股权的方式是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需征得其他股东同意且不得破坏股东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公司法中的注册资本为认缴的金额,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金为实收股本总额。
一、没有实缴的公司股权怎么转让
没有实缴的公司股权转让方式有以下几种,
1.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即可;
2.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需征得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经其他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二、公司法中对注册资金怎样规定的
公司法中对注册资金的规定如下:
1.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登记时全体认缴的金额;
2.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金,若发起设立的,为登记时全体认购的金额,募集的,为实收股本总额;
3.公司法中对注册资金的其他规定。
三、公司注册资金可以抽出使用吗
公司注册资金可以抽出使用,但是必须用于法律规定的用途,如购买设备、材料等。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五条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第二百条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全文76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