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流转合同最长期限是20年,如果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流转土地的名称、起止日期;流转土地的用途;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支付方式;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时有关补偿费的归属;违约责任等。
一、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四十条土地经营权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流转合同。
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
(二)流转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流转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流转土地的用途;
(五)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六)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七)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时有关补偿费的归属;
(八)违约责任。
承包方将土地交由他人代耕不超过一年的,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
二、土地流转合同怎么解除
土地流转是指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者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土地流转合同可以通过如下方法解除:
1、可以由双方协商进行解决,如果当事人协商不成,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
2、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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