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管理科室管理员在税收征管中发现需强制执行的情况,填写《工作联系单》;
二、政策法规科税收保全处理岗立即在CTAIS中做好《扣缴税款通知书》;三、扣押查封过期限后,纳税人仍然未如期缴纳税款,由相关人员做《拍卖商品货物财产决定书》;
四、仍然未缴纳的,可以直接查封、扣押当事人的财产。
欠税不交多久会被强制执行
一、欠税不交三个月会被强制执行。
1、欠国税三个月会强制。延期纳税,如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2、税务行政机关“自执”罚款的开始时间应为纳税人逾期缴纳罚款的三个月后;
3、税务行政机关“自执”罚款须同时具备逾期不履行、不申请行政复议、不向人民法院起诉三个条件;
4、提出行政复议的期限为六十日。纳税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直接起诉,而起诉的期限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为三个月。
二、税款与滞纳金的强制执行
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滞纳金,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滞纳金,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强制扣款、扣押、查封、拍卖、变卖等执行措施;
2、对已缴纳税款,但拒不缴纳滞纳金的,税务机关可以单独对纳税人应缴未缴的滞纳金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3、为此,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税务行政机关对税款和滞纳金可以依法“自执”,“自执”的条件只有一个,即只要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缴纳或解缴税款、滞纳金;不论纳税人是否提出复议、起诉,均不影响税务机关“自执”权的行使同时,“自执”的开始时间为缴纳或解缴税款、滞纳金的规定期限后第二日。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方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和向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