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失物的拾得是原始取得吗?
遗拾物的拾得属于所有权原始取得方式之一,并且一般由拾得人取得遗失物之所有权。遗失物过段时间没人要就成了无主物,无主物就按照先占先得取得所有权,这就是原始取得。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该法同时规定,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可见,依据中国现行法律规定,拾得遗失物必须返还失主(权利人),确实无人认领的,应由国家取得所有权。
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二、拾得人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1、拾得人的权利
(1)费用偿还请求权。
(2)在遗失人发出悬赏广告时,归还失物的拾得人还享有悬赏广告所允诺的报酬请求权。
2、拾得人的义务
(1)报告义务:拾得人拾得遗失物后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2)保管义务: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损毁、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3)返还义务:遗失物权利人享有遗失物返还请求权,拾得人应当返还遗失物给权利人。
三、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的区别有哪些?
1、物权的取得不同
(1)原始取得是指不以他人的权利及意思为依据,而是依据法律直接取得物权。
(2)继受取得是指以他人的权利及意思为依据取得物权。
2、包含内容不同
(1)原始取得:劳动生产、收益、添附。
(2)继受取得:移转的继受取得,创设的继受取得,特定继受取得,概括继受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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