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颁发《建筑工程隔震减震产品检测资质证书》的通知
时间:2023-06-10 17:35:29 84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抗震办,国务院有关部门,各有关设计、科研、生产单位:

为贯彻执行《建筑工程隔震减震产品市场准入管理暂行规定》(建设[1999]304号),根据《建筑工程隔震减震产品市场准入管理暂行规定实施细则(试行)》(建抗字[2000]11号),2000年度建筑工程隔震减震产品检测资质证书的申请受理和审定工作已经完成,现决定对以下检测单位颁发《建筑工程隔震减震产品型式检验检测资质证书》:

㈠华中理工大学隔震减震检测中心;

㈡华南建设学院(西院)工程抗震研究中心。

今年未申报或未通过审定的检测单位,可根据《建筑工程隔震减震产品市场准入管理暂行规定实施细则(试行)》,于2001年后再按有关程序申报。

全文30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产品 最新知识
针对关于颁发《建筑工程隔震减震产品检测资质证书》的通知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关于颁发《建筑工程隔震减震产品检测资质证书》的通知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