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债务需要法人承担吗
《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民法典》第六十二条规定,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二、公司债务可以交给个人索要吗
个人协助公司追讨债务是可以的,但是如果要通过诉讼方式追讨债务,则不能以个人名义提起诉讼,因为债权主体是公司而非个人。
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二十六条规定,即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数额支付价款。第六百二十八条规定,即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价款。以及《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即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自然人股东要承担公司债务。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因此,自然人股东要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者认购的股份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不再以其他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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