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生育险需要结婚证吗?
没有结婚证不能领取生育保险待遇。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二、生育保险报销详细流程是怎么样的?
1、产前检查门诊费用报销,必须女方有生育保险(请汇总一次申报完毕以免遗漏,其责任自负)
所需材料:
1、女方《医疗保险手册》(蓝本)(原件及首页复印件)
2、《生育服务证》
3、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或者流产证明(诊断证明需有孕周数)
4、医疗费用原始收费凭证(收据)
5、医疗保险处方底方
并由单位填写《生育保险手工报销费用审批表》,将产前检查的所有收据和处方对应并按日期顺序排列粘贴其后,并加盖单位公章,于生产后三月内向医保中心申报(每月20日前)。手工报销,不用报盘。
2、生育津贴支付
(一)、所需材料:
1、《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外埠职工须提供《外地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原件及复印件;
2、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5、或女职工引、流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属剖腹(宫)产,一定要记得按难产填写生表一,并增加15天产假的生育津贴。
6、《工作居住证》(外埠城镇职工)原件及复印件;如工作居住证在产假期内到期,
请务必先办续签,再去申领生育津贴。否则生育津贴只能领到工作居住证到期日,而且当时无法办理,区社保还要向市局备案,手续很麻烦,以后即使居住证续签了,也无法补领剩余的部分。
7、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特殊情况还需(如在校期间办理的身份证)还需提供户口薄原件及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8、《生育保险申领待遇职工登记表》(生表一)(一式两份);
9、以上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二)办理时间:每月2-25日
(三)经办流程:参保单位持以上材料每月2-25
日报社保经办大厅二层支付部(一层大厅现场取号),当月最后一次申报生育津贴时,还需上报《参保职工生育津贴支付月报表》(生表二)(一式两份)。
(1)夫妻双方均已参加生育保险的,由女方单位填报《生表一》。
(2)女方未参加生育保险,男方已参加生育保险,则男方单位须填报《生表一》(一式两份),携带男职工的《结婚证》及其复印件和以上相关材料报四险支付岗进行人员登记。
注:表中单位负责人、填报人、联系电话和填报日期必须填写完整,如有涂改,请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
三、跨省结婚需要什么手续?
异地结婚需要办理的手续有:
1、双方当事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本人免冠照片等重要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级或县级市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申请;
2、双方当事人到结婚登记处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确认无误后,在申请书上签上名字或者按压手印;
3、登记机关要求结婚双方提交相应的材料和证件,双方当事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其中主料的材料包括:证明双方已达到法定年龄、且均无配偶、没有直系血亲等证明。登记机关确认无误后,结婚双方现场拍照,并缴纳相应手续费用,待登记处办理完手续后,即可及时通知双方领取结婚证等等。
四、跨省领结婚证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申请
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离婚的当事人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常驻中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中国的外国侨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二)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查明结婚申请是否符合结婚条件,不明之处,应当向当事人询问,必要时,可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三)登记
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
公民在本国境内申请结婚,可以去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跨省办理结婚证要携带好户口本,身份证,近期的红底免冠照片,通过婚姻登记机关的审查,符合结婚的条件,登记机关会为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下发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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