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对分公司有连带责任,不管债权债务,还是工商税务;
分公司不去注销税务,不能如期申报,分公司就会上税务的黑名单,分公司对税务的罚款、处罚不处理,就会连带总公司上黑名单,导致总公司开票、报税都会出现问题。
一、分公司能否对总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总公司债务分公司能承担连带责任。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代表总公司对外从事民事活动,其行为的后果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的财产归属于总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总公司在经济上是统一核算的,其在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总公司负责清偿。
二、公司分公司注销需要单独报税吗?
分公司分为两类:一、非独立核算的,非独立核算指的是分公司不能单独开立基本账户,不能单独领用发票,可以在总公司下设单独账户,统一纳税。分公司不属于独立核算的纳税人,财务并入总公司统一核算管理,是否要建立有关辅助帐、明细帐,可由总公司确定。分公司与总公司经营的业务相同,分公司实行报帐制度,在所属地办理相关证照。国税经总公司主管税务机关同意后,分公司实行增值税预征,然后由总公司统一抵扣;营业税按公司所属地分别缴纳。非独立核算又称报帐制,是把本单位的业务经营活动有关的日常业务资料,逐日或定期报送上级单位,由上级单位进行核算。二、分公司独立核算的,独立核算是指对本单位的业务经营活动过程及其成果进行全面、系统的会计核算。独立核算下的分公司,需要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分公司独立核算需要开立一个扣税账户,然后去税所备案,应保证扣税账户有足够的钱来扣款.增值税是按月申报的(国税局),不管是否有无收入,都必须申报,申报期一般是每个月的15号前,如有法定假日会顺延,企业所得税是实行季度预缴。
三、分公司注销需要登报吗
分公司注销不需要登报。在分公司注销之后,债权债务由总公司继续承担,因此分公司的注销并不会影响债权人继续向其法人主体公司追偿债权,所以分公司注销是不需要报税的。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因为自己没有独立的财产,和隶属公司在经济上统一核算,所以其经营活动中的负债是由隶属公司负责清偿,也就是由隶属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分公司在经营中的债务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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