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本地居住半年以上,以在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的时间为准。
二、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流动人口,可以依规定申领居住证。
1、合法稳定就业:是指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或者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在城镇从事第二、三产业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等。
2、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公民在居住地实际居住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合法租赁的房屋、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等。
3、连续就读:是指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
办居住证明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原件和复印件;二是符合条件的照片收据;三是流动人口户籍收据;四是提交居住地址、就业、学习证明材料之一:以合法稳定就业为由提出申请的,经办人应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以合法稳定居住为由提出申请的,经办人应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学校出具的购房合同或住宿证明。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三条
第二条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第三条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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