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当前侵犯健康权赔偿标准面临的挑战与对策
时间:2023-07-11 09:03:17 8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侵害健康权的常规赔偿包括下列项目(1)医疗费指医院对造成伤害的当事人进行治疗所收取的费用。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处方和医药费、住院费、挂号费、检查费等单据确定。(2)误工费;(

3)护理费;(

4))住院伙食补助费和营养费(

5)交通费;(6)住宿费。同时,受害人遭受精神痛苦,肉体痛苦,后果严重的,还可要求精神抚慰金赔偿,人民法院可根据受害人精神损害程度、加害人的过错程度、具体的侵权情节、加害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与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酌定具体的精神抚慰金赔偿数额。

侵犯健康权的精神损害赔偿适用原则有哪些

侵犯健康权的精神损害赔偿适用原则如下:

1、适当经济补偿原则。

2、必要的加处原则。针对侵权人过错程度大,行为恶劣,对公民造成的精神损害较为严重这种情况。

3、公平合理原则。指从案件的实际出发,综合各方面因素,公平合理确定一个赔偿数额。

4、个人负责与连带责任原则。

5、法官自由裁量权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四条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一)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二)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三)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

全文84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健康权
    健康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身体健康不受非法侵害的权利。身体健康是公民参加社会活动和从事民事活动的重要保证。 保护公民的健康权,就是保障公民身体的机能和器官不受非法侵害。对于不法侵害公民健康权的行为,不仅要追究其民事责任,有时还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更新时间:2024-08-21 11:00:05
查看健康权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健康权 最新知识
针对分析:当前侵犯健康权赔偿标准面临的挑战与对策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分析:当前侵犯健康权赔偿标准面临的挑战与对策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