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英国《知识产权管理》杂志网站报道,欧洲议会法律事务委员会日前对建立覆盖法国、德国、英国、斯洛文尼亚、丹麦、爱沙尼亚、芬兰、立陶宛、卢森堡、荷兰、波兰及瑞典在内的12个欧盟成员国的单一专利制度表示支持。
建立拟议中的欧盟范围内共同体专利制度可谓一波三折。继2010年初对若干重要问题达成共识后,欧盟委员会于2010年7月对一直停滞的共同体专利申请文本的翻译问题提出折中建议,即可选择德、英、法任一文种作为共同体专利的申请和授权文种,从而大幅降低专利文本翻译费用。尽管经过各方努力,共同体专利问题仍未在比利时担任欧盟轮值主席国期间得以解决,反而因为西班牙和意大利的极力阻挠止步不前。
2010年底,支持建立共同体专利制度的欧盟成员国提议借助欧盟法律中规定的“强化合作”机制推动共同体专利制度进程。在该机制下,某方案若得到至少9个欧盟国家的支持即可启动,其他国家可后续加入。上述12个欧盟国家遂向欧盟委员会提交申请,要求允许在该12国范围内率先使用单一专利制度。欧盟委员会随后表示,尽管将遭到部分国家反对,但欧盟委员会仍竭力支持建立小范围内的单一专利制度计划。
迄今为止,欧盟仅曾启动一次“强化合作”机制,且该程序须得到欧洲议会和欧盟部长理事会的批准方可运作。欧洲议会和欧盟竞争委员会将在近期对建立小范围内的单一专利制度进行讨论和表决。业内人士称,欧洲议会法律事务委员会的支持令这一建议更具可实施性,在12国范围内率先建立单一专利制度或可推动共同体专利制度计划逐步走向现实。(任晓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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