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丹东残疾人证补办材料
1.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
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3.户口本;
4.遗失申明。
二、丹东残疾人证补办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丹东残疾人证补办时限
承诺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法定办结时限50个工作日。
四、丹东残疾人证补办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
第七条县级残联负责残疾人证的申办受理、核发管理等工作。县级残联按照省级卫生计生委和残联指定的医院或专业机构(以下简称指定机构)作出的残疾类别和残疾等级评定结论,核发残疾人证,并负责办证原始档案管理。省级残联、地市级残联做好残疾人证核发、使用、管理等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省级残联和卫生计生委成立残疾评定专家委员会,负责受理残疾评定争议。
第二十条残疾人证遗失,应及时报告批准残联,声明作废后可申请补发。第一次补发残疾人证的编号在原20位编号后加“B1”,第二次补发加“B2”,依次类推。同时,遗失的残疾人证在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中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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