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独立子公司是否纳税不需要
被分立企业应当按照其公允价值确认资产转让损益。独立企业应当以公允价值确认其资产的计税基础当独立企业继续存在时,其股东取得的对价应当作为对独立企业的分配,当分拆企业不复存在时,分拆企业及其股东应作为清算所得税处理。与分立企业有关的损失,在分立后不得相互结转弥补应注意的是:企业分立不视为新企业,不享受新企业的税收优惠。有关税收优惠在分立前尚未到期,分立后的企业仍符合减税、免税条件的,可以继续享受减税、免税,直至期满;企业分立前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减税、免税条件,分立后不再符合条件的,不再享受有关税收优惠。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公司分立时,应当进行财产分割。为妥善处理财产分割,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经股东大会授权后,由董事会执行
第二,公司分立的基本方式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章的有关规定,公司分立,是指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经股东会决议,将公司分立为两个以上的公司,公司继续存续并新设一家以上公司解散和分立:一个公司分立为两个以上公司,公司解散并新设两个以上公司继续存续但注册资本减少。公司原股东与新公司的股权比例可以保持不变。在实践中,为了实现资产扩张,降低投资风险,总公司往往将分支机构变更为具有法人资格的全资子公司。此时,总公司也转型为母公司。母公司对新设子公司的债务仅以其投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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