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夺国家机关证件罪的判刑是根据犯罪情节确定的,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抢夺证件数量较多的;多次抢夺;抢夺后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的等等。
抢夺国家机关证件罪是怎么判的?
抢夺国家机关证件罪的构成要件应当包括:
1、犯罪主观上具有故意的心态;
2、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
3、犯罪客体是指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4、犯罪客观上是行为人实施了抢夺国家机关证件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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