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滥用职权如何处分
行为人构成滥用职权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如何举报滥用职权
发现滥用职权的,当事人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构成犯罪的,有关部门应当进行立案侦查。
滥用职权,是指行政机关行使职权实施具体行政行为的过程中,故意违背法定目的,背离基本法理,造成后果显失公正,而应予以撤销的违法行政行为。其构成要件有:
(一)行政机关拥有该项职权。
(二)以故意为要件。
(三)出于非法目的。非法目的是滥用职权的诱发原因,如果没有非法目的存在,便不会有滥用职权发生
(四)后果显失公正。滥用羁束裁量权是对法律规范明示的违反,后果显失公正自不待言。
三、玩忽职守罪与滥用职权罪的区别
(一)滥用职权是行为人意识到自己在行使权力,不该用而用,该用而不用,因而超越职权而滥用职权的行为;而玩忽职守则为行为人意识到自己是履行职责,由于各种原因而不履行职责或不认真履行职责。
(二)行为人对危害结果如果是出于间接故意,即滥用职权;意识到是履行职责属于玩忽职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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