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明确该被他人占有的物是否为遗忘物、代为保管物、埋藏物,其次要明确被他人占有的该物的数额是否达到一万元,最后该占有人是否为明知占有,经催告返退后,仍拒不退还,具备上述条件,则该占有人涉嫌侵占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四川侵占罪立案标准
侵占他人财物的要达到一定程度才构成犯罪,受到刑事法律的管辖,而没有达到立案标准的,可能会受到一定程度的行政处罚。在四川,侵占罪的立案标准为10000元,即当事人侵占公私财物,达到10000元以上的才构成数额较大的情况,可以予以立案。立案之后,侦查机关就会立刻开展侦查,锁定犯罪嫌疑人,搜索证据,准备提交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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