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可以将自己的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债权转让是有一定限制的,有些债权是不允许转让的:
1、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的债权。一是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二是专为特定债权人利益而存在的债权;三是不作为债权。
2、按照当事人的约定不能进行转让的债权。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即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原合同中已经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即法律有明确规定,该种债权不得转让的,则该债权不得转让。
律师补充:
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日常生活中,个人或者企业受让或者购买债权时,尤其是非金钱债权,一定要判断好该债权到底从性质上能不能转让,原来的债权人和债务人有没有约定不得转让等,以免因债权转让无效造成损失。
在签订债权转让书的时候,原债权人也需要将债权证明也一同交给受让人。包括:原债务合同、借据、来往信息等证据。若原债权人将全部债权都转让个第三人之后,则原债权人不再享有此债务的所有权利,包括:利息债权、违约金债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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