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违规行为有哪些类型?
时间:2023-11-10 00:10:13 315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商业秘密侵权行为包括四种情形:通过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公开、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违反保密义务或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公开、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煽动、诱导、协助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以获取、披露或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1.通过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2.公开、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3.违反保密义务或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公开、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4.煽动、诱导、协助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以获取、披露或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侵犯商业秘密

侵犯商业秘密是指未经授权,擅自使用或披露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给权利人造成损失的行为。商业秘密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是企业重要的资产之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包括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以及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不仅违反道德规范,还可能触犯法律法规,给权利人带来严重的法律后果。权利人可以采取诉讼、仲裁、协商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等。

为了保护商业秘密,企业应该加强商业秘密的保密措施,包括制定商业秘密管理制度、加强员工保密意识教育、采取技术手段保护商业秘密等。同时,权利人也应该加强自身保护,及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商业秘密是企业的核心资产之一,保护商业秘密对于企业的长期发展至关重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包括盗窃、利诱、胁迫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以及违反约定或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因此,企业应该加强商业秘密的保密措施,权利人也应该加强自身保护,及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

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四)教唆、引诱、帮助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经营者以外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实施前款所列违法行为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员工、前员工或者其他单位、个人实施本条第一款所列违法行为,仍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本法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

全文1.4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商业秘密 最新知识
针对 商业秘密违规行为有哪些类型?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 商业秘密违规行为有哪些类型?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