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承诺书签了吗?你非得走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签署面试承诺书并承诺在招聘企业工作的人不必去。面试承诺迫使申请人上岗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违反法律、法规的承诺无效,本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集体或者第三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强制性规定,以法律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5)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1)以欺诈手段致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律责任,排除劳动者的权利;(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发生争议的劳动合同,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确认
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常见的陷阱
口头合同
具体表现为部分用人单位与求职者就责任达成口头协议,权利和利益,不签署正式书面文本。一些大学毕业生渴望申请一份工作,并且没有深入参与这个世界,他们很可能相信雇主的各种“承诺”。这种口头“合同”是不可靠的。一旦出现“风吹草动”,这些口头承诺就会化为乌有。
格式合同
是指用人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劳动部门制定的合同范本提前打印的雇佣合同。从表面上看,这种合同似乎无可挑剔,但具体条款含糊不清,甚至有各种解释。如果发生劳动争议,用人单位将始终根据“合同”进行辩护,申请人最终将遭受
单方合同
一些用人单位利用申请人渴望求职的心理,只同意申请人的义务,违反协议应承担哪些责任,并支付违约金,而合同中几乎没有提及申请人的权利。如果雇主签署了《生死合同》,他将被“屠杀”,也就是说,为了避免应承担的责任,一些危险行业的雇主在签署合同时往往要求申请人接受合同中的“生死协议”,即:,一旦发生事故,企业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签订这样的合同,恐怕事故发生后谈判会有更多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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