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是3日内解除查封扣押。根据工作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涉案单位和个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冻结的财产经查明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查明后三日内解除冻结,予以退还。
解除查封扣押的情形有哪些
解除查封扣押的情形有五点,分别是:
1、当事人没有违法行为的;
2、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与违法行为无关的;
3、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处理决定,不再需要查封、扣押的;
4、查封、扣押期限已经届满的;
5、其他不再需要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情形。
解除查封、扣押应当立即退还财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一)当事人没有违法行为;(二)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与违法行为无关;(三)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处理决定,不再需要查封、扣押;(四)查封、扣押期限已经届满;(五)其他不再需要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情形。解除查封、扣押应当立即退还财物;已将鲜活物品或者其他不易保管的财物拍卖或者变卖的,退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款项。变卖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二十三条监察机关调查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根据工作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涉案单位和个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冻结的财产经查明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查明后三日内解除冻结,予以退还。
全文63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