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制执行后没有任何财产,可以协商分期付款吗
法院强制执行对方没钱可以分期。
被执行人无法一次性还款,可以与申请人协商分期还款的问题。案件在执行期间,申请执行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或财产线索。如果人民法院查明被执行人暂无履行能力的,申请执行人在接到人民法院通知后个月内未提供财产线索的,人民法院将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情形消失的,可以申请恢复执行。
申请执行人应在执行过程中积极配合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经人民法院通知应按时到场。如需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援权委托书并明确代理事项和权限。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能否得到全面履行,其决定性因素在于被执行人有无可供执行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二、法院强制执行对方没钱可以逃避吗
应该说法院强制执行对方没钱,法院也没有办法,只有等对方有钱了再强制执行了,现在你可以申请法院中止执行,时刻关注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发现对方有财产了马上申请恢复执行。
强制执行是指法院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具体的强制措施,实现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的行为。强制执行有以下措施:
(1)扣留、提取、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储蓄存款或者其他劳动收入,如工资、奖金、稿酬等,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供养家属的必需生活费用;
(2)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
(3)责令当事人当面交付财物或者票据;
(4)强制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5)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6)对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存款的划拨或转交有关权利人等。
三、法院强制执行对方没钱可以拘留他吗
法院强制执行拘留、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
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
被拘留的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机关看管。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承认并改正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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