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双方为公民的,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因此,对法院判决不服的,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处理:1、如果是法院一审民事判决,可以自收到判决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法院上诉,由上级法院重新审理判决。2、如果是二审判决,判决送达后生效,可以向法院申请再审。
法院审结案件之后,当事人对判决不服怎么办
1、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法院一旦受理案件,就需要在限定期限内审结。若是受理后、审结前,出现了法定可以将案件延期审理的,审理案件的司法人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期审理。不管法院是否延期审理案件,只要案件的当事人对法院的审判结果不服,可以按照法律的规定,在限定期限内提出上诉等的请求。
《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全文50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