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一、民事诉讼可以延期开庭吗?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二、申请仲裁延期事由
申请仲裁延期理由有以下几点: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2、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3、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4、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各种仲裁相关法律法规中没有规定仲裁的审理时限,只对作出裁决书的期限作了规定。
三、提供的申请延期开庭的正当理由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一下几种延期开庭的情况:
一是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是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是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是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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