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同店名是否侵权取决于同店注册范围。如果没有连锁店,可以在其他地方使用店名。一般来说,除驰名商标或注册商标外,不构成侵权,但如果对方有证据证明你的店名或经营对其品牌声誉造成损害,可以要求赔偿。如果对方的名称和商标已经注册备案,工商局可能不会批准。另外,知名企业的商标、字号,不能轻易使用,不能使用与他人相同或相似的字号。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也规定,禁止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饰,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相似的名称、包装、装饰,造成与他人知名商品混淆,使购买者误以为是知名商品。企业名称、商号、个体经营者姓名、商号等专用权也是企业和经营者拥有的合法垄断财产,代表了企业的外在形象,也关系到经营者的商业信誉、商品和服务信誉,对经营者和消费者都很重要。企业和个人名称作为无形财产,享有专用权,各国通过民事立法或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制度确认姓名、企业名称、商号等专用权,并保护这些权利。
股权质押和店面质押有区别吗
1、股权质押和店面质押是不同的,股权质押的股权是属于财产权利,而店面是属于固定的资产,而固定资产一般是抵押而不是质押。
2、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3、权利质权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
(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
(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
(三)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
(四)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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