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讲,追讨欠款的诉讼时效通常为3年,但是在不同的情况下具体的起算时间是不同的,这点是很重要的。当然,追讨欠款的诉讼时效也会适用中断、中止等制度,同时法律规定最长可以是20年。民法上的时效,指一定事实状态在法定期间持续存在,从而产生与该事实状态相适应的法律效力的法律制度。时效为法律事实之一种,属于自然事实中的状态,因时效期间届满而发生与原权利人利益相反的法律效果。民法时效制度分为两种,即取得时效和消灭时效。诉讼时效亦即消灭时效,是指权利人如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其权利,就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
一、超过了欠款诉讼期限怎么处理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其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如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则视为自动放弃该权利,法院不得依照职权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应当受理支持其诉讼请求。超过诉讼时效期,主债务人在债权人发出的函件,包括对账单、欠款单、确认书、询证函上签字或盖章的,也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义务人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所以,依然可以向法院主张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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