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纠纷中应共同承担。离婚时夫妻债务可以共同偿还。现有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夫妻双方可以协议清偿。未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共同债务不影响夫妻离婚,夫妻离婚应遵循意义自治原则,尊重当事人的意愿。
离婚夫妻共同债务种类
离婚夫妻共同债务有如下: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的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房屋所负的债务,为支付一方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履行法定抚养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协议约定的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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