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罪数额达到多少为成立
时间:2023-08-05 18:45:02 14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立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追诉:(一)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超过20万元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超过100万元的;(二)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超过30户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超过150户的;(三)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0万元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超过50万元的;(四)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五)其他严重扰乱金融秩序的情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二十八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追诉:(一)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超过20万元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超过100万元的;(二)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超过30户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超过150户的;(三)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0万元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超过50万元的;(四)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五)其他严重扰乱金融秩序的情形。

行使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罪有什么处罚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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