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分扣满后的应对方式为:
1、满分学习,即去车管所进行满分学习,然后参加科目一考试,满分学习的主要对象是一次扣12分的司机,扣分只能一次办理,驾驶证会被暂扣;临时扣款期间不能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驾照持有人需要在当地车管所参加满分学习,然后参加科目一的考试。考90分通过后,可以拿回驾照,清扣分。如果在当前扣分期再次被扣12分,除了科目一还要考科目二;
2、减分,是指累计扣分达到12分的,可使用“交管12123”的学习方法进行减分,最多扣6分,剩余分数凭驾驶证扣;
3、如果累计得分达到12分,可以通过跨周期治疗进行补救。
驾驶证扣满12分发生事故无责赔对方有责吗
驾驶证被扣满12分发生事故无责对方不赔。驾驶人无证驾驶,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暂扣、吊销、注销期间,不论任何原因造成保险机动车的任何损失和费用,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只要出现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行驶证、驾驶证过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保险公司不予赔付。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二十四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本规定要求的驾驶许可条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第十四条第一款和第十九条的规定直接申请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考试:
(一)原机动车驾驶证因超过有效期未换证被注销的;
(二)原机动车驾驶证因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被注销的;
(三)原机动车驾驶证由本人申请注销的;
(四)原机动车驾驶证因身体条件暂时不符合规定被注销的;
(五)原机动车驾驶证因其他原因被注销的,但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的除外;
(六)持有的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有效期的;
(七)持有的境外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有效期的。
有前款第六项、第七项规定情形之一的,还应当提交超过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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